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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纤维网布

时间:2011-02-23 19:55:25  来源:中国标准网  作者:不详
  标准号JC561-94 标准发布单位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 标准发布日期1994-12-01批准 标准实施日期1995-08-01实施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玻璃纤维网布(简称网布)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馐、
标准号JC561-94 标准发布单位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 标准发布日期1994-12-01批准 标准实施日期1995-08-01实施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玻璃纤维网布(简称网布)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馐、标志、 运输、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玻璃纤维纱经织造的网布。主要用作增强砂轮,也可用作其他增强材料。 2引用标准 GB191包装贮运图示标志 GB/T1549钠鲈硅铝硼玻璃化学分析方法 GB2828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GB5434纺织玻璃纤维术语及定义 GB6378不合格品率的计量抽样检查程序及图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GB7689.2纺织玻璃纤维机织物经、纬密度的测定 GB7689.3纺织玻璃纤维机织物单位面积质量的测定 GB7689.4纺织玻璃纤维机织物宽度与长度的测定 GB7689.6纺织玻璃纤维机织物拉伸断裂强力和断裂伸长的测定(条样法) GB9914纺织玻璃纤维可燃物含量的测定 3术语 本标准涉及的术语及定义,按GB5434的规定。 4产品分类 4.1产品规格 网布的产品规格见表1。符合产品规格的其他宽度,由供需双方。 4.2产品代号 网布的代号包括下述要素 a.所用玻璃的类型,E表示无碱玻璃,C表示中碱玻璃; b.表示网布的字母N; c.网布的密度,以根/25mm为单位,后接连接号“-”; d.网布的宽度,以厘米为单位; e.网布的组织,纱罗组织的字母为L,平纹组织的字母为P; f.后缀字母,表示网布的密度和组织相同,线密度不同。 例1EN8×8-115L; 例2CN11×11-115PA。 表1 ────────┬───────┬───────┬───────┬──┬───┬──────────┬───────┬─── │纱线线密度│公称纤维直径│经纬密度│公称│宽度│单位面积质量│断裂强力│ 产品代号│tex│μm│根/25mm│厚度││g/m[2]│N/25mm>│组织 ├───┬───┼───┬───┼───┬───┤│cm├─────┬────┼───┬───┤ │经纱││││经向│纬向│mm││一等品│合格品│经向│纬向│ ────────┼───┼───┼───┴───┼───┴───┼──┼───┼─────┼────┼───┼───┼─── ││││││││-21.4│││ EN8×8-115L│198×2│││8±0.8│0.45││266[-21.3]│266│920│950│纱罗 ││││││ 2││-26.6│││ ────────┼───┤396│9├───────┼──┤115├─────┼────┼───┴───┼─── │││││││-23.5│-23.6││ EN9×9-115P│396│││9±0.8│0.43│0│294│294│1050│平纹 ││││││││-29.4││ ────────┼───┼───┼───────┼───────┼──┼───┼─────┼────┼───┬───┼─── │││││││-11.8│-11.9│││ CN4×4-86L││││4±0.5│0.35││148│148│500│520│ ││││││││-14.8│││ ────────┤││├───────┼──┤ 2├─────┼────┼───┼───┤ │││││││-14.3│-14.9│││ CN5×5-86L││││5±0.5│0.41│86│185│185│620│650│ ││││││0││-18.5│││ ────────┤││├───────┼──┤├─────┼────┼───┼───┤ │││││││-17.8│-17.9│││ CN6×6-86L│220×2│440│7│6±0.5│0.47││222│222│710│750│ ││││││││-22.2│││ ────────┤││├───────┼──┼───┼─────┼────┼───┼───┤ │││││││-20.6│-20.7│││ CN7×7-115L││││7±0.5│0.54││258│258│820│860│ ││││││││-25.8│││ ────────┤││├───────┼──┤├─────┼────┼───┼───┤纱罗 │││││││-23.7│-23.3│││ CN8×8-115L│││││0.60││296│296│930│980│ ││││││││-29.6│││ ────────┼───┴───┼───────┤├──┤├─────┼────┼───┴───┼─── ││││││-20.8│-20.9││ CN8×8-115PA│396││8±0.8│0.41││260│260│880│ │││││││-26.0││ ────────┼───────┤9│├──┤├─────┼────┼───────┤平纹 ││││││-34.8│-34.9││ CN8×8-115PB│660│││0.74││435│435│1350│ │││││ 2││-43.5││ ────────┼────┬──┼───────┼───────┼──┤115├─────┼────┼───────┼─── │││││││-26.6│-26.7││ CN9×9-115L│220×2│440││9±0.8│0.62│0│333│333│10501100│纱罗 ││││││││-33.3││ ────────┼────┴──┤7├───────┼──┤├─────┼────┼───────┼─── ││││││-26.1│-26.2││ CN10×10-115P│396││10±0.8│0.48││326│326│1050│ │││││││-32.6││ ────────┼───────┼───────┼───────┼──┤├─────┼────┼───────┤ ││││││-21.8│-21.9││ CN11×11-115PA│300│8││0.36││270│272│920│平纹 │││││││-27.2││ ────────┼───────┼───────┤11±0.8├──┤├─────┼────┼───────┤ ││││││-22.4│-22.5││ CN11×11-115PB│308│7││0.36││280│280│960│ │││││││-28.0││ ────────┴───────┴───────┴───────┴──┴───┴─────┴────┴───────┴─── 5技术要求 5.1理化性能 5.1.1玻璃成分 5.1.1.1无碱网布采用铝硼硅酸盐玻璃成分,其碱金属氧化物的含量小于0.8%。 5.1.1.2中碱网布采用钠鲈硅酸盐玻璃成分,其碱金属氧化物的含量为12%±0.4%。 5.1.2浸润剂含量 网布浸润剂含量为0.6% ̄2.0%。如改变含量或其他要求,由供需双方商定。 5.1.3经纬密度 网布经纬密度及其极限偏差见表1。 5.1.4单位面积质量 网布单位面积质量及其极限偏差见表1。 5.1.5宽度 网布宽度及其极限偏差见表1。 5.1.6断裂强力 网布断裂强力见表1。 5.1.7长度 网布长度为30m±2m、50m±3m或其整数倍。如其他长度由供需双方商定。 5.2外观质量 5.2.1网布外观疵点程度和扣分见表2。 表2 ───┬───────┬──────────────────────┬─── 代号│疵点名称│疵点程度│扣分 ───┼───────┼──────────────────────┼─── 1│断经│(1)单根,第长50mm│1 ││(2)双根,每长20mm│1 ───┼───────┼──────────────────────┼─── 2│松、紧经│每根每长1m│1 ───┼───────┼──────────────────────┼─── 3│错经、错纬│(1)错经(包括双经、错号、错股、穿错),│1 ││每根每长1m│1 ││(2)错纬经向每长10mm│1 ───┼───────┼──────────────────────┼─── 4│断纬、脱纬│(1)每梭小于半幅│3 ││(2)每梭超过半幅│5 ───┼───────┼──────────────────────┼─── 5│双纬│每梭│1 ───┼───────┼──────────────────────┼─── ││(1)经向25mm内少1根│5 6│稀路│(2)经向25mm内少2根│10 ││(3)经向25mm内少2根以上│假开剪 ───┼───────┼──────────────────────┼─── ││(1)经向25mm内多1根│1 7│密路│(2)经向25mm内多2根│5 ││(3)经向25mm内多2根以上│假开剪 ───┼───────┼──────────────────────┼─── 8│接头痕迹│(1)120mm以上,每个│1 ││(2)120mm及以下,经向0.5m,5根及以上│5 ───┼───────┼──────────────────────┼─── 9│破洞│(1)经纬纱共断2根│5 ││(2)经纬纱共断2根以上│假开剪 ───┼───────┼──────────────────────┼─── 10│轧梭│不对接的,每2根(轧梭后形成破洞的,按破洞扣分)│1 ───┼───────┼──────────────────────┼─── 11│杂物│(1)5mm及以上的,每个│1 ││(2)5mm及以上的硬质杂物,每个│2 ───┼───────┼──────────────────────┼─── 12│污渍│(1)油经、油纬,每长200mm│1 ││(2)宽度在2根以上的块状油污,每长30mm│1 ───┼───────┼──────────────────────┼─── 13│边不良│(1)散边、烂边,经向150mm│1 ││(2)突出布边8mm以上的毛圈,每长0.5m│1 ───┼───────┼──────────────────────┼─── 14│拖纱│20mm以上的,每根│1 ───┼───────┼──────────────────────┼─── ││(1)5mm以下的单根跳纱,经向0.5m内,每2个│1 15│跳花│(2)5 ̄10mm,每处│1 ││(3)10mm以上,每处│假开剪 ───┼───────┼──────────────────────┼─── ││(1)30 ̄50mm,每长1m│1 16│歪斜│(2)60 ̄100mm,每处1m│1 ││(3)100mm以上│假开剪 ───┴───────┴──────────────────────┴─── 5.2.2鉴定网布外观疵点的规定 5.2.2.1临近的不同名称,不同程度的外观疵点,应分别扣分,混在一起的,按严重一项扣分。 5.2.2.2在规定长度内,按个数扣分的疵点处的扣分从严选择。 5.2.2.3凡按长度扣分的疵点,均按最大长度计算。 5.2.2.4测量断续或分散的疵点长度时,间距在10mm及以下的,量其全部长度,间距大于10mm的 分别量其长度。 5.2.2.5杂物、拖纱等疵点修整不良的,按相似疵点扣分。 5.2.2.6假开剪处,应作明显标记,不计产量,扣产起点为100mm。两次假开剪间距小于1m时,间隔 长度不计产量。 5.2.2.7距布边10mm内的错经、松经、经、纬缩和位移不扣分。 5.2.3网布外观质量的其他要求由供需双方商定。 6试验方法 6.1试验室环境 6.1.1试验室标准环境:温度为20±3℃,相对湿度为65%±3%。 6.1.2在非标准环境下试验时,应注明试验室的温度和相对湿度。 6.2碱金属氧化物含量 按GB1549的规定。 6.3可燃物含量 按GB9914的规定。 6.4经、纬密度 按GB7689.2的规定。 6.5单位面积质量 按GB7689.3的规定。 6.6宽度和长度 按GB7689.4的规定。 6.7断裂强力 按GB7689.4的规定。 6.8外观检验 目测检验。 7检验规则 7.1检验分类 网布产品检验分型式检验、出厂检验。 7.1.1出厂检验的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除玻璃成分和可燃物含量的各项。 7.1.2型式检验的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的各项。 7.2抽样与组批规则 7.2.1批 同一规格、同一生产工艺,稳定连续生产的一定数量的产品为一批。 7.2.2批样本 从提交检查批中随机抽取表3规定数量的卷装为一个检验批样本。 表3卷 ───────┬───┬────┬──────┬──────┬─────── 批量范围│样本│样本│累计样本│合格判定数│不合格判定数 ││大小│大小│Ac│Re ───────┼───┼────┼──────┼──────┼─────── 4 ̄25│第一│2│2│0│1 │第二│2│4││ ───────┼───┼────┼──────┼──────┼─────── 26 ̄90│第一│3│3│0│1 │第二│3│6││ ───────┼───┼────┼──────┼──────┼─────── 91 ̄150│第一│5│5│0│2 │第二│5│10│1│2 ───────┼───┼────┼──────┼──────┼─────── 151 ̄280│第一│8│8│0│2 │第二│8│16│1│2 ───────┼───┼────┼──────┼──────┼─────── 281 ̄500│第一│13│13│0│3 │第二│13│26│3│4 ───────┼───┼────┼──────┼──────┼─────── 501 ̄1200│第一│20│20│1│3 │第二│20│40│4│5 ───────┼───┼────┼──────┼──────┼─────── 1201 ̄3200│第一│32│32│2│5 │第二│32│64│6│7 ───────┼───┼────┼──────┼──────┼─────── 3201 ̄10000│第一│50│50│3│6 │第二│50│100│9│10 ───────┴───┴────┴──────┴──────┴─────── 从提交检查批中,随机抽取按GB2828一般检查水平Ⅱ规定数量的卷装为一个仲裁检验批样本。 7.2.3试验室样本 7.2.3.1外观质量检验样本 取批样本为试验室样本。 7.2.3.2理化性能试验室样本 检验样本按表4规定,从表3外观质量检验合格样本中随机抽取。 仲裁检验样本按GB6378一般检查水平Ⅱ的规定,从外观质量检验合格的仲裁检验批样本中随机抽取。 表4 ────────┬────────┬─────────┬────────── 批量范围│样本大小│批量范围│样本大小 ────────┼────────┼─────────┼────────── 5 ̄25│3│281 ̄500│15 ────────┼────────┼─────────┼────────── 26 ̄50│4│501 ̄1200│20 ────────┼────────┼─────────┼────────── 51 ̄90│5│1201 ̄3200│25 ────────┼────────┼─────────┼────────── 91 ̄150│7│3201 ̄10000│50 ────────┼────────┼─────────┼────────── 151 ̄280│10││ ────────┴─────, ───┴─────────┴────────── 7.3分等规定 7.3.1外观质量分等规定 外观质量分等规定见表5。 表5 ───────────┬─────────────┬──────────── 等级│百米扣分│假开剪次数 ───────────┼─────────────┼──────────── 一等品│≤60│≤2 合格品│61 ̄100│3 ̄4 ───────────┴─────────────┴──────────── 7.3.2理化性能指瓢分等规定 7.3.2.1理化性能指标以单位面积质量分为一等品和合格品。 7.3.2.2理化性能指标等级不同时,按其中最低项的等级定等。 7.3.3产品分等规定 7.3.3.1产品一等品为理化性能指标一等品及外观质量一等品。 7.3.3.2产品其他等级以理化性能指标及外观质量的最低等级定等。 7.4判定规则 7.4.1外观质量应符合5.2条的规定,其合格质量水平(AQL)为4.0。根据样本检查的结果,若在第一 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小于或等于第一合格判定数,则判该批是合格批。若在第一样本中发现的不合 格品数大于或等于第一不合格判定数,则判该批是不合格批。 若在第一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大于第一合格判定数同时又小于第一不合格判定数,则抽第二 样本进行检查。若在第一和第二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总和小于或等于第二合格判定数,则判该批是 合格批。若在第一和第二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总和大于或等于第二不合格判定数,则判该批是不合格批。 7.4.2理化性能指标应符合5.1条的规定。如检验结果中,任何一项不符合该条规定时应从该批产品 中,抽取同样数量的样本复验该项,以两次检验的全部样本的结果为复验结果。 7.4.3用户根据本标准规定的抽样及试验方法,对所收到的产品进行验收检查。如检验结果不符合等级 规定,应于发货之日起4个月内向生产厂提出交涉。 7.4.4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有争议时,由仲裁单位按本标准的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进行检验和判定。 8包装、标志、运输、贮存 8.1包装、标志 8.1.1网布每卷应紧密、整齐卷绕,并平放在清洁、干燥的包装箱内,避免撞击碰伤,包装箱捆扎必须牢 固,其他包装要求,由供需双方商定。 8.1.2包装箱内应附有产品检验证,内容包括: a.本标准编号; b.生产厂名称; c.产品代号及等级; d.卷数和长度; e.加盖质量检验专用章 f.生产日期。 8.1.3包装箱外表面必须标明: a.本标准编号; b.生产厂名称; c.产品代号及等级; d.卷数及长度; e.生产日期; f.包装标志按GB191规定的“怕湿”和“向上”两种图示。 8.2运输 网布应采用干燥的遮蓬运输工具运输。 8.3贮存 网布必须置放在干燥、通风的房屋内贮存。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南京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南京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负责起草。秦皇岛玻璃纤维总厂参加制订。 本标准起草人王淑芳。 本标准非等效采用JISR3414《玻璃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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