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建材标准

建筑隔声评价标准

时间:2011-02-23 20:54:54  来源:中国标准网  作者:不详
  主编部门: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  施行日期:1988年12月1日  关于发布《建筑隔声评价标准》的通知  计标〔1988〕494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5〕1号文的要求
主编部门: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  施行日期:1988年12月1日  关于发布《建筑隔声评价标准》的通知  计标〔1988〕494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5〕1号文的要求,由北京市建筑设计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的《建筑隔声评价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建筑隔声评价标准》GBJ121-88为国家标准,自1988年12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管理。具体解释工作由北京市建筑设计院负责。出版发行由中国计划出版社负责。  国家计划委员会  1988年3月31日  编制说明  本标准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5〕1号文的要求,由全国声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组织,具体由北京市建筑设计院负责,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的。  在本标准编制过程中,标准编制组收集了我国各设计、科研、教学单位的隔声实测资料,进行总结分析,并在参照采用国际标准化组织发布的ISO717/1,2,3—1982《声学—建筑物与建筑构件的隔声评价》国际标准的基础上,提出了标准征求意见稿,广泛地征求了全国各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经全国声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体会议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三章和三个附录。其主要内容有总则、空气声隔声的单值评价量和撞击声隔声的单值评价量等。  在本标准施行过程中,希各单位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北京市建筑设计院(北京市南礼士路),以便修订时参考。  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1988年2月8日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 为使建筑物和建筑构件的空气声和撞击声隔声测量结果,转换为单值评价量,以便于隔声性能的相互比较和建筑隔声设计,特       制订本标准。  第1.0.2条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物和建筑构件的空气声和撞击声隔声单值评价。  第1.0.3条 按本标准进行建筑物和建筑构件的空气声和撞击声隔声评价,其所用原始数据必须是按《建筑隔声测量规范》GBJ75—84所测得       的各种隔声量、声压级差和撞击声压级。  第二章 空气声隔声的单值评价量  第2.0.1条 空气声隔声的单值评价量,应采用比较法确定。  第2.0.2条 评价空气声隔声的参考曲线特性,应符合表2.0.2的规定。  空气声隔声的参考曲线特性表                表2.0.2频率Hz参考值dB频率Hz参考值dB100-19630 1125-16800 2160-1310000 3200-101250 4250-71600 4315-42000 4400-12500 4500
上一篇:给水排水制图标准
下一篇:下面没有链接了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绿色建材企业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