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干压瓷质砖的定义、技术要求、检验规则及标志、产品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贮存和订货。本标准适用于吸水率平均值E≤0.5%的干压瓷质砖。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T 3810.1--1999 陶瓷砖试验方法 第1部分:抽样和接收条件(idt ISO 10545-1:1995)GB/T 3810.2--1999 陶瓷砖试验方法 第2部分:尺寸和表面质量的检验(idt ISO 10545-2:1995)GB/T 3810.3--1999 陶瓷砖试验方法 第3部分:吸水率、显气孔率、表观相对密度和容量的测定(idt ISO 10545-3:1995)GB/T 3810.4--1999 陶瓷砖试验方法 第4部分:断裂模楼和破坏强度的测定(idt ISO 10545-4:1994)GB/T 3810.5--1999 陶瓷砖试验方法 第5部分:用恢复系数确定砖的抗冲击性(idt ISO 10545-5:1995)GB/T 3810.6--1999 陶瓷砖试验方法 第6部分:无釉砖耐磨深度的测定(idt ISO 10545-6:1995)GB/T 3810.7--1999 陶瓷砖试验方法 第7部分:有釉砖表面耐磨性的测定(idt ISO 10545-7:1996)GB/T 3810.8--1999 陶瓷砖试验方法 第8部分:线性热膨胀的测定(idt ISO 10545-8:1994)GB/T 3810.9--1999 陶瓷砖试验方法 第9部分:抗热震性的测定(idt ISO 10545-9:1994)GB/T 3810.10--1999 陶瓷砖试验方法 第10部分:湿膨胀的测定(idt ISO 10545-10:1995)GB/T 3810.11--1999 陶瓷砖试验方法 第11部分:有釉砖抗釉裂性的测定(idt ISO 10545-11:1994)GB/T 3810.12--1999 陶瓷砖试验方法 第12部分:抗冻性的测定(idt ISO 10545-12:1995)GB/T 3810.13--1999 陶瓷砖试验方法 第13部分:耐化学腐蚀性的测定(idt ISO 10545-13:1995)GB/T 3810.14--1999 陶瓷砖试验方法 第14部分:耐污染性的测定(idt ISO 10545-14:1995)GB/T 3810.15--1999 陶瓷砖试验方法 第15部分:有釉砖铅和镉溶出量的测定(idt ISO 10545-15:1995)GB/T 3810.16--1999 陶瓷砖试验方法 第16部分:小色差的测定(idt ISO 10545-16:1995)GB/T 9195--1999 陶瓷和卫生陶瓷分类及术语GB/T 13891--1992 建筑饰面材料镜向光泽度测定方法3 定义本标准的术语定义按GB/T 9195解释。4 技术要求4.1 尺寸偏差4.1.1 长度、宽度和厚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允许偏差,%产品表面面积S,m2S≤9090<S≤190190<S≤410410<S≤1600S>1600长度和宽度(1)每块砖(2或许条边)的平均尺寸相对于工作尺寸的允许偏差±1.2±1.0±0.75±0.6±0.5(2)每块砖(2或许条边)的平均尺寸相对于10块砖(20或40条边)平均尺寸的允许偏差±0.75±0.5±0.5±0.4±0.3厚度每块砖厚度的平均值相对于工作尺寸厚度的最大允许偏差±10.0±10.0±5.0±5.0±5.04.1.2 每块抛光砖(2或4条边)的平均尺寸相对于工作尺寸的允许偏差为±1.0mm。4.1.3 模数砖名义尺寸连接宽度为(2~5)mm1),非模数砖工作尺寸与名义尺寸之产间的偏差不大于±2%(最大±5mm)。注:特殊要求的尺寸偏差可由供需双方协商。4.1.4 边直度、直角度和表面平整度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允许偏差,%产品表面面积S,m2S≤9090<S≤190190<S≤410410<S≤1600S>1600优等品合格品优等品合格品优等品合格品优等品合格品优等品合格品边直度①(正面)相对于工作尺寸的最大允许偏差 ±0.5±7.5±0.4±0.5±0.4±0.5±0.4±0.5±0.3±0.5直角度①(正面)相对于工作尺寸的最大允许偏差 ±0.70±1.0±0.4±0.6±0.4±0.6±0.4±0.6±0.3±0.5表面平整度相对于工作尺寸的最大允许偏差a)对于由工作尺寸计算的对角线的中心弯曲度b)对于由工作尺寸计算的对角线的翘曲度c)对于由工作尺寸计算的边弯曲度 ±0.7±1.0±0.4±0.5±0.4±0.5±0.4±0.5±0.3±0.4±0.7±1.0±0.4±0.5±0.4±0.5±0.4±0.5±0.3±0.4±0.7±1.0±0.4±0.5±0.4±0.5±0.4±0.5±0.3±0.4①不适用于有弯曲形状的砖。4.1.5 抛光砖的边直度、直角度和表面理事度允许偏差为±0.2%,且最大偏差不超过2.0mm。4.2 表面质量2)优等品:至少有95%的砖距0.8m远处垂直观察表面无缺陷;合格品:至少有95%的砖距1m远处垂直观察表无缺陷。4.3 物理性能4.3.1 吸水率3)陶瓷砖的吸水率平均值不大于0.5%,单个值不大于0.6%。4.3.2 破坏强度和断裂模数4.3.2.1 破坏强度a)厚度≥7.5mm,破坏强度平均值不小于1300N;b)厚度<7.5mm,破坏强度平均值不小于700N。4.3.2.2 断裂模数(不适用于破坏强度≥1300N的砖)陶瓷砖断裂模数平均值不小于35MPa,单个值不小于32MPa。4.3.3 抗热震性经10次抗热震试验不出现炸裂或裂纹。4.3.4 抗釉裂性4)有釉陶瓷砖经抗釉裂性试验后,釉面应无裂纹或剥东。4.3.5 抗冻性陶瓷砖经抗冻性试验后应无裂纹或剥落。4.3.6 抛光砖光泽度抛光砖的光泽度不代于55。4.3.7 耐磨性a)无釉砖耐深度磨损体积不大于175mm3。b)用于铺地的有釉砖表面耐磨性报告磨损等级和转数5)。4.3.8 抗冲击性6)经抗冲击性试验后报告陶瓷砖的平均恢复系数。4.3.9 线性热膨胀系数6)(从室温到100℃)经检验后报告陶瓷砖线性热膨胀系数。4.3.10 湿膨胀6) (用mm/m表示)经试验后报告陶瓷砖的湿膨胀平均值。4.3.11 小色差6)经检验后报告陶瓷砖的色差值。4.3.12 地砖的摩擦系数经检验后报告陶瓷地砖的摩擦系数和所用的试验方法。4.4 化学性能4.4.1 耐化学腐蚀性4.4.1.1 耐低浓度酸和碱经试验后陶瓷砖7)耐化学腐蚀性等级与生产企业确定的等级比较并判定。4.4.1.2 耐高浓度酸和碱6)经试验后报告陶瓷砖耐化学腐蚀性等级。4.4.1.3耐家庭化学试剂和游泳池盐类。经试验后有釉陶瓷砖不低GB级,无釉陶瓷砖7)不低于UB级。4.4.2 耐污染性a)有釉砖 经耐污染试验后不低于3级。b)无釉砖6) 经耐污染试验后报告耐污染级别。4.4.3 铅和镉的溶出量6)经试验后报告有釉陶瓷砖釉面铅和镉的溶出量。5 试验方法5.1 尺寸偏差陶瓷砖的尺寸偏差按GB/T 3810.2的规定检验8)。5.2 表面质量陶瓷砖的表面质量按GB/T 3810.2的规定检验。5.3 物理性能5.3.1 吸水率按GB/T 3810.3的规定检验。有争议时,以真空法为准。5.3.2 破坏强度和断裂模数按GB/T 3810.4的规定检验。5.3.3 抗热震性按GB/T 3810.9的规定检验。5.3.4 釉砖抗釉裂性按GB/T 3810.11的规定检验。5.3.5 抗冻性按GB/T 3810.12的规定检验。5.3.6 光泽度按GB/T 13891的规定检验。5.3.7 耐磨性a)无釉砖的耐磨性按GB/T 3810.6的规定检验。b)有釉砖的耐磨性按GB/T 3810.7的规定检验。5.3.8 抗冲击性按GB/T 3810.5的规定检验。5.3.9 线性热膨胀系数按GB/T 3810.8的规定检验。5.3.10 湿膨胀按GB/T 3810.10的规定检验。5.3.11陶瓷砖的小色差按GB/T 3810.16的规定检验。5.3.12 地砖的摩擦系数按附录A(标准的附录)的规定检验。5.4 化学性能5.4.1 耐化学腐蚀性按GB/T 3810.13的规定检验。5.4.2 表面耐污染性按GB/T 3810.14的规定检验。5.4.3 铅和镉的溶出量按GB/T 3810.15的规定检验。6 检验规则6.1 检验分类6.1.1 出厂检验出厂检验项目包括尺寸、表面质量、吸水率、破坏强度和断裂模数。6.1.2 形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中的全部技术要求项目。正常生产条件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一般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c)产品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e)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6.2 组批规则与抽样方案6.2.1 组批规则以同种产品,同一级别、同一规格实际的交货量大于5000m2为一批,不足5000m2以一批计。6.2.2 抽样方案每一性能所需检查的砖数及判定规则等抽样方案按GB/T 3810.1的规定执行。6.3 判定规则判定规则按GB/T 3810.1的规定执行。7 标志、产品使用说明书7.1 标志7.1.1 产品上应有清晰的商标,包装箱上应标有企业名称和地址、产品名称(吸水率)、商标、数量、质量。7.1.2 产品质量等级、生产日期。7.1.2 执行本标准的编号。7.1.4 名义尺寸和工作尺寸。7.1.5 产品的表面特征,如有釉、无釉等。7.2 产品使用说明书7.2.1 地砖应说明按附录A试验测出的摩擦系数。7.2.2 有釉砖的磨损等级。7.2.3 产品使用说明。8 包装、运输、贮存和订货8.1 包装8.1.1 陶瓷砖应用纸箱和/或泡沫塑料包装。8.1.2 包装箱应牢固,并符合包装标准的要求。特殊要求的包装可由供需双方协商。8.1.3 包装箱应有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注:附录B(提示的附录)给出了包装标记使用规定。8.2 运输8.2.1 在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摔扔,以防破损。8.2.2 在运输和存放时应有防雨设施,严防受潮,防止撞击。8.3 贮存8.3.1 产品应按品种、规格、级别分别整齐堆放,在室外堆放时应有防雨设施。8.3.2 贮存中产品堆码高度应适应,以免压坏包装箱或产品。8.4 订货在订货时,如尺寸、厚度、表面特征、颜色、有釉砖的磨损等级以及其他特性与顾客要求应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