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型砂水泥的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标志、运输、贮 存。 本标准适用于铸造行业中作为型砂粘结材料的型砂水泥。 2 引用标准(略) 3 定义 3.1 凡以适当成分的生料,烧至部分熔融,所得以硅酸三钙为主,氟铝酸钙为辅的熟 料,加入适量的硬石膏共同粉磨制成的一种凝结快、硬化快、小时强度高的用于铸造型砂的 水硬性胶凝材料,称为型砂水泥。 3.2 硬石膏必须符合GB5483的规定。 注:①水泥粉磨时允许加入不禹豁水泥性能的助磨剂,其加入量不得超过水泥重量的1%。 ②为了调节水泥性能,经过试验,允许加入少量的二水石膏或半水石膏。 4 技术要求 4.1 三氧化硫 水泥中三氧化硫的含量不得超过9.0%。 4.2 比表面积 水泥比表面积不得小于450m[2]/kg。 4.3 凝结时间 初凝不得早于50s,终凝不得迟于12min。 4.4 强度各龄期抗压强度均不得低于下表数值: 5 试验方法 6 检验规则 7 包装、标志、运输与贮存(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