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名称可挠金属电线保护套管标准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业行业标准 标准号JG/T理体制3053—1998标准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9-01-04发布实施日期1999-07-01实施 标 准 正 文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可挠金属电线保护套管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可挠金属电线保护套和管(以下简称套管)。2 定义 本标准采用以下定义。2.1 套管 conduit 电气安装中用于保护电线、电缆布线的管道。允许电线、电缆的穿入与更换。2.2 可挠金属电线保护套管理体制flexible metal conduits 具有可挠性,可自由弯曲的金属套管。2.3 包塑可挠金属电线保护套管 plastics-coated flexible metal conduits 可挠金属电线保护套管表面包覆一层塑料(PVC)。3 产品分类型号3.1 产品分类 产品分类应符合表1(略)的规定。3.2 产品结构3.2.1 可挠金属电线保护套管结构见图1(略)。3.2.2 包塑可挠金属电线保护套管结构见图2(略)。3.3 型号4 技术要求4.1 规格尺寸4.1.1 可挠金属电线保护套管的规格应符合表2(略)的规定。4.1.2 包塑可挠金属电线保护套管应符合表3(略)的规定。4.2 外观要求4.2.1 套管镀层不得有脱落、起层、锈蚀、班点。4.2.2 包装可挠金属电线保护套管的聚氯乙烯层不得有损伤及起泡现象。4.2.3 套管内部及表面无突起及损伤现象。4.2.4 套管切断在面不得有毛刺。4.3 性能要求4.3.1 拉伸性能 10#、12#、15#的套管,在500N拉伸荷重作用下,其余套管在1000N作用下,持续15min,管芯材料重叠处不得开口,聚氯乙烯层不得有破损现象。4.3.2 抗压性能 在套管上部加力,30s内达1250N,持续1min,其扁平率应小于30%。4.3.3 弯曲性能 套管按一定曲率半径在左右方向连续四次弯曲90°,每次操作进行15s,最后保持状态5min,其外表面不和明裂痕,用量规检查套管内径,可顺利通过。4.3.4 电气性能 10#、12#、15#、17#、24#套管,其电阻应小于0.05Ω,其余规格套管的电阻应小于0.03Ω。4.3.5 耐腐蚀性能 可挠金属电线保护套在硫酸铜溶液中浸泡1min,经清水冲洗后,其表面不得有铜覆层。4.3.6 耐浸透性能 将包塑可挠金属电线保护套管弯曲成U形,浸在水中72h,套管内不应有渗水现象。4.3.7阻燃性能 包装挠金属电线保护套管端部接触火源燃烧30s,中部60s,撤离火源30s内应能自动熄灭。4.4 使用环境要求 a)正常使用温度:-20~40℃; b)相对湿度:不应大于98%; c)应在无腐蚀性气体的环境内。5 试验方法5.1 外观 用目测法进行,结果应符合本标准4.2的要求。5.2 性能试验5.2.1 拉伸5.2.1.1 试验设备 电子万能试验机。5.2.1.2 测试方法 取三根300mm套管,分别放在电子万能试验机工作台上,试验量量程为2500N,以30mm/min的速度沿试样轴向缓慢施加荷载至1000N,保持15min,其结果应符合本标准4.3.1的要求。5.2.2 抗压试验5.2.2.1 试验设备 a)电子万能试验机; b)游标卡尺。5.2.2.2 测试方法 取套管200mm,首先用卡尺测定外径尺寸D1,然后将试样径向放在电子万能试验机工作台面上,再将边长为50mm钢制的正方体块置于试样上面的中部,对压块施加荷载,以30mm/min的速度加至1250N,保持1min,再用卡尺测定试样扁平部分尺寸D2,按下式计算扁平率,结果应符合4.3.2的要求。扁平率=×100%5.2.3 弯曲试验5.2.3.1 试验设备 弯曲试验机和内径测量规见附录A(提示的附录)。5.2.3.2 测试方法 按附录A将试样垂直固定在弯曲试验机上,再按表A1选与试样同一半径的滚筒,装在弯曲试验机上,然后将试样向左弯曲90°。恢复垂直,再向左弯曲,再恢复垂直为一次,每次操作约15s,这样连续四次,最后一次保持弯曲状态5min,将弯曲试验机倾斜45°,再将量规从试样顶端投入,量规应能顺利通过。5.2.4 电气试验5.2.4.1 试验设备 低电阻测量仪。5.2.4.2 测试方法 取600mm套管,在其表面间距500mm处标定两点,用低电阻测量仪测定两点间直流电阻,其结果应符合4.3.4要求。5.2.5 耐腐蚀试验5.2.5.1 试验设备 a)烧杯; b)1000W电炉; c)0~200℃温度计; d)玻璃试棒。5.2.5.2 试验方法 取浓度为26%的硫酸铜溶液,根据不同规格的套管取适量的溶液,然后取150mm长的套管(包塑套管应剥掉聚氯乙烯层)插入烧杯内1min,取出用清水冲洗,反复试验2次,用毛刷清除套管表面浊物,其结果应符合4.3.5要求。5.2.6 耐浸透性试验5.2.6.1 试验设备 浸水槽。5.2.6.2 测试方法 取适量长度的包塑套管,弯曲成U形,在室温条件下,浸在自来水槽内72m,其结果应符合4.3.6要求。5.2.7 阻燃性试验5.2.7.1 试验设备 a)酒精灯; b)秒表。5.2.7.2 测试方法 取300mm长的包塑套管,将其水平固定在试验架上,在酒精灯内焰长约50mm的外焰处进行燃烧包塑套和管两处端部30s,中部60s,然后撤离火源,包塑套管火焰在30s内应自动熄灭。5.3 环境试验方法5.3.1 低温试验5.3.1.1 试验设备 低温箱。5.3.1.2 测试方法 取300mm长的套管放入低温箱置温度为-20℃±1℃,保持1h。取出试样立即用手自由弯曲四次,弯曲半径不得小于套管直径的六倍。用目测法检查,套管应无裂痕和无明显变形。5.3.2 高温试验5.3.2.1 试验设备 高温箱。5.3.2.2 测试方法 取300mm长的套管放入高温箱置温度为40℃±2℃,保持1h。取出试样立即用手自由弯曲四次,弯曲半径不得小于套管直径的六倍。用目测法检查,套管应无裂痕和无明显变形。5.3.3 潮湿试验5.3.3.1 试验设备 潮湿箱。5.3.3.2 测试方法 取300mm长套管一根放入潮湿箱内,箱内温度为40℃±5℃,湿度95%~98%,放置48h后取出观察套管表面(包塑套管应剥掉覆膜层观察),允许有轻微锈蚀。6 检验规则6.1 出厂检验6.1.1 产品必须由工厂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并填发产品合格证,方可出厂。6.1.2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标志、外观结构、尺寸。以同一型号产品一个工作班为一个检验批量,每一批产品抽检5%。6.2 型式检验6.2.1 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鉴定时; b)因设计、工艺、材料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停产半年以上,再恢复生产时; d)正常连续生产一年时; e)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时。6.2.2 型式检验在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抽样进行,可抽取两组,每组随机抽取三种规格,每种规格取3.5m长。6.2.3 检验项目为本标准的全项内容。6.3 判定规则6.3.1 出厂检验 试验项目应全部合格。6.3.2 型式检验 当一种规格中有一项不满足要求时应取另一组相就规格试样重新进行全部技术性能测定,如仍有一项不满足要求,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7 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7.1 标志7.1.1 产品出厂时应在产品上加以标志,详见表4(略)。7.1.2 在每卷产品外包装纸上粘贴有下列内容的标签 a)产品名称; b)产品型号、规格; c)每卷长度; d)制造厂家名称; e)制造批号。7.2 包装 每卷套管绕成盘状,用尼龙包装绳绑扎紧,再用皱纹包装纸带绕紧后用胶带纸粘牢,并贴上合格证。7.3 运输 包装好的产品,运输途中应避免曝晒、雨、雪侵袭及机械损伤。7.4 贮存 包装好的产品应贮存在不受雨雪侵袭、无腐蚀性气体的库房内。 存放高度不应超过10卷的高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