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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沥青纸胎油毡试验方法

时间:2011-02-23 20:17:10  来源:中国标准网  作者:不详
  标准号JC505-92 标准发布单位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批准并发布 标准发布日期1993-11-11发布 标准实施日期1993-08-01实施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沥青纸胎油毡的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
标准号JC505-92 标准发布单位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批准并发布 标准发布日期1993-11-11发布 标准实施日期1993-08-01实施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沥青纸胎油毡的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 包装、标志、贮存和运输等。 本标准适用于粉状面和片状面煤沥青纸胎油毡。砂面煤沥青纸胎油毡可以参照片状 面油毡的规定执行。 2引用标准 GB326石油沥青纸胎油毡、油纸 GB328沥青防水卷材试验方法 3定义 煤沥青纸胎油毡(以下简称油毡)系采用低软化点煤沥青浸渍原纸,然后用高软化 点煤沥青涂盖油纸两面,再涂或撒隔离材料所制成的一种纸胎防水卷材。 4产品分类 4.1等级 油毡按技术要求分为一等品和合格品。 4.2规格 油毡幅宽为915mm和1000mm两种规格。 4.3品种 油毡按所用隔离材料分为粉状面油毡和片状面油毡两个品种。 4.4标号 油毡分为200号、270号和350号三种标号。 4.5标记 产品按下列顺序标记:产品名称、品种、标号、质量等级、本标准号 标记示例: a.一等品(B)350号粉状面(F)煤沥青纸胎油毡; 煤沥青纸胎油毡F350AJC505-92 b.合格品(C)270号片状面(P)煤沥青纸胎油毡; 煤沥青纸胎油毡P350BJC505-92 4.6用途 4.6.1200号油毡租用于简易防水、建筑防潮及包装等。 4.6.2270号和350号油毡租用于建筑防水、建筑防潮和包装,与煤焦油聚氯乙烯涂料 等材料配套,可用于屋面多层防水。350号油毡还可用于一般地下防水。 5技术要求 5.1卷重 每卷油毡的重量应符合表1的规定。 kg表1 标号200号270号350号 品种粉毡片毡粉毡片毡粉毡片毡 重量,不小于16.519.019.522.023.025.5 5.2外观 5.2.1成卷油毡应卷紧、卷齐。卷筒的两端厚度差不得超过5mm,端面里进外出不得超过 10mm。 5.2.2成卷油毡在环境温度10 ̄45℃时,应易于展开。不应有破坏毡面长度10mm以上的 粘结和距卷芯1000mm以外长度在10mm以上的裂纹。 5.2.3纸胎必须浸透,不应有未浸透的浅色斑点;涂盖材料均匀致密地涂盖油纸两面, 不应有油纸外露和涂油不均的现象。 5.2.4毡面不应有孔洞、硌(楞)伤,长度20mm上的疙瘩或水渍,距卷芯1000mm以外长度 100mm以上的折纹和折皱;20mm以内的边缘裂口或长50mm,深20mm以内的缺边不应超过四 处。 5.2.5每卷油毡的接头不应超过一处,其中较短的一段长度不应小于2500mm,接头处应 剪切整齐,并加长150mm备作搭接。合格品中有接头的油毡卷数不得超过批量的10%,一 等品中有接头的油毡卷数不得超过批量的5%。 5.3面积 每卷油毡总面积为20±0.3m2。 5.4物理性能 油毡物理性能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指标名称/等级/标号200270350 合格品一等品合格品一等品合格品 可溶物含量,g/m2,不小于450560510650600 不压力,MPa,不小于0.050.050.10 透1530203015 水不渗漏 性保护时间,min,不小于 吸水率(常压法),%粉毡3.0 不大于片毡3.5 耐热度,℃70±275±270±275±270±2 受热2h涂盖层应无滑动和集中性气泡 拉力(25±2℃时,纵向),N,250330300380350 不小于 柔度,℃,不大于1816181618 绕φ20mm圆棒成弯板无裂纹 6试验方法 6.1卷重、外观、面积按GB326附录A执行。 6.2试验条件、试样和试验结果评定与处理按GB328.1执行。 6.3可溶物含量按本标准附录A执行。 6.4不透水性按按GB328.3执行。 6.5吸水率按GB328.4中常压吸水法执行。 6.6耐热度按GB328.5执行。 6.7拉力按GB328.6执行。 6.8柔度按GB328.7执行。 7检验规则 7.1检验分类 7.1.1出厂检验:重量、面积、外观、不透水性、吸水率、耐热度、拉力和柔度。 7.1.2型式检验: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可溶物含量每半月或二 万卷至少检验一次。 7.2产品检验批 以同一品种、标号、等级的产品每1500卷为一批,不足1500卷者也按一批验收。 7.3抽样与判定规则 按GB326第7.3条执行。其中可溶物含量按该条中的浸涂总量的有关规定执行。 8包装与标志 8.1包装 油毡以全柱包装为宜,柱面两端未包装长度总共不应超过100mm。 8.2标志 包装上应标明: a.生产厂名; b.商标; c.生产许可证编号; d.产品标记、批量编号、制造日期和班次; e.贮存和运输注意事项。 8.3产品合格证 产品出厂时,生产厂需将该批产品出厂检验结果和合格证书提供用户。 9贮存和运输 按GB326第10章执行。 附录A 煤沥青纸胎油毡可溶物含量试验方法 (补充件) A1仪器、溶剂及材料 分析天平:感量0.001g或0.0001g。 萃取器:250 ̄500ml索氏萃取器。 加热器:电热水浴锅。 干燥箱:具有恒温控制装置。 毛刷:细软毛刷或毛笔。 称量瓶或表面皿。 镀镍钳或镊子。 干燥器:φ250 ̄300mm。 金属支架及夹子。 软质胶管。 溶剂:苯(分析纯)。 滤纸:直径不小于150mm。 裁纸刀及棉线。 A2试件 试件尺寸、形状、数量及制备同GB328.1中的浸涂材料含量试样。 A3试验步骤 A3.1试件处理 A3.1.1将滤纸及棉线放入预热至105 ̄110℃的干燥箱中干燥1h,取出放入干燥器内 冷却至室温,迅速移入称量瓶或表面皿内进行称量(P)。 A3.1.2将试件表面隔离材料刷除后,进行称量(W)。用滤纸包好试件,并用棉线捆扎。 A3.2萃取 将滤纸包置入萃取器中,用苯作溶剂(溶剂用量为烧瓶容量的1/2 ̄2/3),进行加 热萃取,直到回流的溶剂呈淡黄色为止。取出滤纸包,晾干,放入预热至105 ̄100℃干 燥箱中干燥1h,再放入干燥器内冷却至室温。 A3.3称量 从干燥器内取出滤纸包,迅速移入称量瓶或表面皿内进行称量(G)。 A4试验结果计算与评定 A4.1单位面积可溶物含量按下式计算: A=(P+W-G)×100 式中A——单位面积可溶物含量,g/m2; P——滤纸及棉线(烘干后)的重量,g; W——100mm×100mm试件萃取前的重量,g; G——萃取后滤纸包(烘干后)的重量,g。 A4.2可溶物含量以试验值的平均值作为试验结果。 A4.3如试验失败,不能得出结果,应取备用样重做,但须注明原因。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防水材料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防水公司苏州研究设计所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防水公司苏州研究设计所和宁波防水材料厂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金少海、庞正其、孙常辉、陈听华。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原JC73-64《煤沥青油毡》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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