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建材标准

增强塑料拉挤型材按组分分类的方法

时间:2011-02-23 20:16:16  来源:中国标准网  作者:不详
  标准号JC/T491-92 标准发布单位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 标准发布日期1992-08-31批准 标准实施日期1993-02-01实施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按照组分确定增强塑料拉挤型材分类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增强塑料拉挤型
标准号JC/T491-92 标准发布单位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 标准发布日期1992-08-31批准 标准实施日期1993-02-01实施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按照组分确定增强塑料拉挤型材分类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增强塑料拉挤型材分类代号的编写和分类范围的表示。 2分类规则 本标准采用四个大写英文字母按一定顺序排列表示分类的规则,排列顺序与含义如下: 3分类代号 3.1增强材料种类 a.C—玻璃纤维增强材料; b.C—碳纤维增强材料; c.A—芳纶纤维增强材料; d.H—混杂纤维增强材料; e.O—其他增强材料。 3.2增强材料结构型式 a.R—无捻粗纱,其含量不小于增强材料总质量的90%; b.M—毡,其含量不小于增强材料总质量的90%; c.C—毡和无捻粗纱组合使用,其中每一种组分的质量均小于增强材料总质量的90%; d.W—机织物,其组分不小于增强材料总质量的90%。 e.S—其他结构型式。 3.3树脂种类 a.P—聚酯树脂; b.E—环氧树脂; c.V—乙烯基酯树脂; d.O—其他。 3.4填料 a.U—填料含量小于树脂质量的5%; b.F—填料含量不少于树脂质量的5%。 4标记 拉挤型材标记按第2章分类原则规定的排列顺序和由3.1~3.4条规定的英文字母代号组成。 例如:以玻璃纤维无捻粗纱增强聚酯树脂混合6%填料制成的拉挤制品,表示为GRPF。 -----------------------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全国纤维增强塑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哈尔滨玻璃钢研究所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林国荣、钱民中、张根荣。 本标准参照采用美国标准ASTMD3647—84《按增强材料组分进行拉挤型材分类的常规方法》
上一篇:玻璃纤维增强热固性塑料拉挤型材的尺寸公差
下一篇:下面没有链接了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绿色建材企业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