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JC/T489-92 附图图1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美铝曲面装饰板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以特种牛皮纸为底面纸,纤维板或蔗板为中间基材,着色铝合金箔为 装饰面层,经粘结、刻沟等工艺生产的用作内装饰和家具装璜的美铝曲面装饰板。 2引用标准 GB250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 GB2828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3产品分类 3.1分类 产品按沟距的宽度分为: 窄沟距美铝曲面板代号为ZQ; 中沟距美铝曲面板代号为ZhQ; 宽沟距美铝曲面板代号为KQ。 3.2等级 产品等级分为优等品(A)、一等品(B)和合格品(C)。 3.3标记 3.3.1标记方法 美铝曲面板标记的顺序为:产品名称、代号、规格尺寸、等级和本标准号。 3.3.2标记示例 窄沟距,板长2440mm,板宽1220mm,板厚3.5mm的优等品美铝曲面板表示为: 美铝曲面板ZQ2440×1220×3.5AJC/T489。 4技术要求 4.1规格尺寸 4.1.1幅面尺寸、有效尺寸、厚度及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规定。不裁边板符合幅面尺寸 规定,裁边板应符合有效尺寸规定。 表1 表2 表3 表4 5试验方法 5.1规格尺寸测定 5.1.1长度和宽度的测定 5.1.1.1量具 3m钢卷尺,最小分度值lmm。 5.1.1.2测定方法 用钢卷尺在与美铝曲板宽度和长度的中间部位测量,所得数值为板的宽度和长度尺寸, 精确至lmm。 5.1.2厚度尺寸测定。 5.1.2.1量具 游标卡尺,最小分度值为0.02mm。 5.1.2.2测定方法 用游标卡尺在板四边中心线上,距板边20mm左右,板条约中部位置测量,取四个数据 的平均值,精确至0.02mm。 5.2沟间距尺寸检验 5.2.1量具 游标卡尺,最小分度值0.02mm。 5.2.2测定方法 从板长方向,距板边20mm处,在板宽范围任取4处,用游标卡尺测定相邻两条板相彼 两侧边间的距离,取四个数据的平均值,精确至0.02mm。 5.3外观检查 在自然光或日光灯下,光照度为100±201x,距离试样300mm,斜向目测检查外观,并 对照附录A(补充件)进行。 5.4物理性能试验 5.4.1试验环境 温度23±2℃,相对湿度50%±5%。 5.4.2试样制取 从美铝曲面板一端截取长500mm,宽为板幅面宽的一块样板,并按表5的规定,参照下 图布置截取试样。截取时需在距两板边各100mm内取样,试样间距大于或等于100mm。 表5 5.4.3湿拈结性能测定 5.4.3.1仪器 恒温水浴锅 5.4.3.2测定方法 在恒温水浴锅中装3/4容积的水,水温调至23±2℃。将试样浸入水中,用重物压住, 以防露出水面。浸水24h后取出试样,用干毛巾吸去表面附着水,从边角处在纤维板与底 面纸之间界面处用手或刀片揭开,轻轻向上拉底面纸,观察纤维板和底面纸间的粘结情况 是否剥离。 5.4.4热翘曲量测定 5.4.4.1仪器 a.恒温鼓风烘箱:灵敏度±2℃; b.百分表测厚仪:平测头直径6mm,无压强,最小分度值0.0lmm。 5.4.4.2测定方法 用尺子测量,并在试样中间部位作记号,然后在测厚仪上测量作记号部位的高度, 并记录。将试样铝箔面向上平放在玻璃板上,然后放入烘箱内。将烘箱升温,控制在 80±2℃,保持66后取出试样,立即测量作记号部位的高度,并记录。 5.4.4.3结果计算与评定 热翘曲量按式(1)计算: △H=H2-H1…………………………………(1) 式中:△H──热翘曲量,mm; H2──加热后试祥的高度,mm; H1──加热前试样的高度,mm。 结果以6个试样的算术平均值表示,精确至0.01mm。 5.4.5剥离力的测定 5.4.5.1仪器 300N的拉力试验机、示值相对误差小于±1.0%,示值应在表盘满刻度的10 ̄90%之间。 5.4.5.2测定方法 测定每条试样中部的铝箔宽度,并记录。将试样自由端的铝箔与纤维板界面剥开 20mm,然后将纤维板条垂直夹在上夹持器中,铝箔条垂直夹在下夹持器中,试验过程中, 试样夹持部分不能滑动。开动试验机以200±10mm/min的加载速度以180°方式进行剥 离,有效剥离长度应在70mm以上,记录此情况下试样被剥离的最大负荷。 5.4.5.3结果计算与评定 最大剥离力按式(2)计算: P F=─………………………(2) b 式中:F——铝箔最大剥离力,N/cm; P一一试样铝箔被剥离的最大负荷,N; b-一试样铝箔的宽度,cm。 结果以6个试样的算术平均值表示,精确至0.1N/cm。 5.4.6裉色性测定 5.4.6.1仪器 人工加速耐气候试验箱,光源为色温区在5500 ̄6000K的氙弧灯。在光源和试样之间 装有滤光片,试样上照射强度的差异不得超过平均值的±10%。 5.4.6.2测定方法 将一块试样装入样板夹,插到试验箱转鼓上,另一块留作比较样。按试验箱的操作 规程开动机器,机内黑板温度为45±5℃。相对湿度60%~70%,试样接受20h照射后, 按GB250的规定评定试样铝箔着色层和沟的颜色褪色性。 6检验规则 6.1检验分类 6.1.1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的项目包括规格尺寸和外观质量。 6.1.2型式检验 6.1.2.1型式检验的项目包括本标准第4章规定的全部项目。 6.1.2.2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一般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者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检验; d.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6.2组批规则 美铝曲面板,同卷铝箔生产的产品600张为一批,不足规定数量时仍按一批计。 6.3抽样及判定规则 6.3.1出厂检验交收量不大于5批,随机抽取一批,按GB2828正常检查二次抽样方案 抽样和检验。样本大小、检查水平IL、合格质量水平见表6,不合格分类见表7,按表6及 本标准4.l.4.2规定判定合格或不合格。 表6 注:Ac──合格判定数;Re──不合格判定数 表7 不合格分类B类不合格C类不合格 检验项目外观质量幅面尺寸或有效尺寸、厚度、沟间距 6.3.2型式检验中外观质量和规格尺寸检验按本标准6.3.1规定进行。物理性能检 验采用二次抽样,样本大小5张,在完成上述检验的样本中随机抽取,按本标准5.4.2 规定制取试样。合格质量水平及不合格分类见表8,按表8和本标准4.3条规定判定合格 或不合格。 表8 样本样本大小累计样本大小B类不合格品不合格分类 AQL=6.5 AcReB类不合格 第一5502湿粘结、热翘曲量、录离力、裉色性 第二51012 7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7.1标志 7.1.1产品标志 在每张板的背面都应有包括生产厂名或商标、产品标记、批次或生产日期的标志。 7.1.2包装标志 包装材料外表应有收发货标志及不准倒置的字样或图示标志。 7.2包装 7.2.1产品应按不同颜色、不同规格、等级分类包装。 7.2.2包装时产品正面朝上,板与板间用纸隔开,防止板材滑动及板面摩擦损伤,防 止受压、颠簸、变形、受潮。 7.2.3外包装用纤维板、聚丙烯打包带包扎或用箱包装,也可根据双方协议进行。 7.2.4每件包装中应有装箱单,注明颜色、数量和产品标志。 7.3运输 7.3.1产品在搬运时应轻拿轻放,由上而下顺序提取,防止板面受损。 7.3.2产品在运输过程中防止错动、弯曲、重压、机械碰撞,并应有防雨、防晒措施。 7.4贮存 7.4.1仓库要干燥通风,防潮防水,严禁烟火,板材应放在离地100mm的架子上。 7.4.2产品应按不同规格、颜色、等级、批号存放。 附录A 术语 (补充件) A1颜色差异 指同批美铝曲面装饰板中有颜色深浅的不同。 A2污迹 指涂沟不当留下的涂料痕迹。 污迹不明显:指板面有长×宽不超过30mm×0.5mm的涂料细痕不超过10处。 A3划痕 在生产过程中板面因摩擦等原因而造成的伤痕。 A3.1划痕轻微:指长×宽不超过150mm×0.3mm,深度不刻透铝合金箔表面着色层的 划痕每平方米不超过1条,每张板不超过3条。 A3.2划痕不明显:指长×宽不超过150mm×0.3mm稍有刻透铝合金箔表面着色层,每 平方米不超过1条,每张板不超过3条。 A4沟面裂纹 沟横斜面上各基材之间因粘结质量差,而产生的开胶、分层。 A5开胶 由于粘结质量差,使铝合金箔与纤维板之间未粘结好,在板端、板中、板四周产生 的铝合金箔翘曲现象。 A5.1开胶极轻微:指板端面铝合金箔未粘结长度不超过5mm的不多于5处,其他部分无 开胶。 A5.2开胶轻微:指板端面铝合金箔未粘结长度不超过8mm的不多于8处,其他部分无 开胶。 A5.3开胶不明显:指板端面铝合金箔未粘结长度不超过10mm的不多于10处,其他部分 无开胶。 A6色斑 着色层上形成的斑点、细纹或漆膜脱落现象。 色斑轻微:正常视力,视距30cm自然光或日光灯下能看清细纹,但无斑点和漆膜脱 落现象。 A7凹痕 由于纤维板质量差或板遇碰撞或在压力作用下产生的凹印。 A7.1凹痕极轻微:面积小于1×lmmt,深度不超过0.15mm的凹印每平方米不超过1个, 每张板不超过3个。 A7.2凹痕轻微:面积小于2×2mmt,深度不超过0.15mm的凹印每平方米不超过2个,每张 板不超过5个。 A7.3凹痕不明显:面积小于3×3mmt,深度不超过0.2mm的凹印,每平方米不超过3 个,每张板不超过8个。 A8波纹 由于纤维板表面均匀性不好,铝合金箔太薄及涂胶质量等问题,使板面产生鱼鳞状 纹理。 A8.1波纹轻微:正常规力30cm视距内自然光或日光灯下,鱼议状纹理模糊可见。 A8.2波纹不明显:正常视力30cm视距内自然光或日光灯下,鱼鳞状纹理清晰可见。 A9凸点 由于纤维板面及胶粘剂的质量或灰尘而造成板面的凸痕小点。 A9.1凸点极轻微,直径1mm,高度0.1mm的凸点每平方米不超过1个,每张板不超过3个。 A9.2凸点轻微:直径lmm,高度0.2mm的凸点每平方米不超过2个,每张板不超过5个。 A9.3凸点不明显:直径1mm,高度0.3mm的凸点每平方米不超过3个,每张板不超过8个。 A10混粘结不得剥离 指用人工进行湿粘结剥离时,无空粘现象;胶仍有粘结力,即剥开时底面纸与纤维 板之间互粘有对方的纤维毛。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国新型建筑材料工业杭州设计研究院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新型建筑材料工业杭州设计研究院、北京京达轻型建材有限公司负责起草。 本标准起草人王静华、崔玉茹、秦世鹏、张进。 本标准委托中国新型建筑材料工业杭州设计研究院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