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JC311-821定义、标号与用途 1.1定义 凡以硅酸盐水泥熟料、天然明矾石、石膏和粒化高炉矿渣(或粉煤灰),按适当比例 磨细制成的、具有膨胀性能的水硬性胶凝材料,称为明矾石膨胀水泥。 注:①硅酸盐水泥熟料,宜来用回转窑生产的石灰饱和系数不大于0.90、标号为525 号以上的熟料。 ②天然明矾石的化学成分应满足以下要求:Al2O3不小于18%,SO3不小于16%。 ③石膏:来用天然硬石膏,SO3含量不小于48%。 ④矿渣必须符合GB203-78《用于水泥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的规定。 粉煤灰必须符合GB1596-79《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的规定。 1.2标号 明矾石膨胀水泥分525、625二个标号。 1.3用途 明矾石膨胀水泥适用于补偿收缩混凝土结构工程、防渗混凝土工程、补强和防渗抹面 工程,以仅按缝、梁柱和管道接头、固结机器底座和地脚螺拴等。 2品质指标 2.1三氧化硫 水泥中三氧化硫的含量不得超过8.0%。 2.2比表面积 水泥比表面积不得低于4500厘米[2]/克。 2.3凝结时间 初凝不得早于45分钟,终凝不得迟于6小时。 2.4强度 各龄期强度均不得低于下表数值: ━━━━━━━━┯━━━━━━━━━━━━━━━┯━━━━━━━━━━━━━ │抗压强度│抗折强度 水泥标号├─────┬────┬────┼────┬────┬───── │3天│7天│28天│3天│7天│28天 ────────┴─────┴────┴────┴────┴────┴─── 公斤/厘米[2] ────────┬─────┬────┬────┬────┬────┬─── 525│250│350│525│42│54│80 ────────┼─────┼────┼────┼────┼────┼─── 625│300│40│625│50│62│90 ━━━━━━━━┷━━━━━┷━━━━┷━━━━┷━━━━┷━━━━┷━━━ 2.5膨胀率 水泥净浆试体在水中养护时,其自由膨胀率应符合下列要求: 1天不得小于0.15%;28天不得小于0.35%,但不得大于1.00%。 2.6不透水性 1:3软练胶砂试体水中养护3天后,在10公斤/厘米[2]水压下恒压8小时,应不 透水。 注:若该水泥不用在防渗工程上可以不作透水性试验。 3试验方法 3.1物理检验 按本标准附录A进行。 3.2化学分析 按JC312-81《明矾石膨胀水泥化学分析方法》进行。 4验收规则 4.1编号及取样 水泥出厂前,按同标号水泥不超过200吨为一取样单位进行取样,并编号。取样 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亦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数至少15公斤。 4.2试验及留样 每一编号取得的水泥样应充分混匀,分为两等份。一份由水泥厂按本标准附录A 规定的检验方法进行试验;另一份密封保管三个月,以备有疑问时,提交国家指定的检验 机关进行复验或仲裁。 4.3出厂水泥 出厂水泥应符合本标准第二章各项指标。 4.4试验报告 水泥厂应在水泥发出日起11天内,寄发水泥品质试验报告。试验报告中应包括除 28天强度及膨胀率以外的本标准第二章所列的各项试验结果。28天强度及膨胀率数值,应 在水泥发出日起32天内补报。 5包装与标志 5.1水泥需用四层水泥包装纸中间夹一层塑料薄膜的纸袋包装,每袋净重50±1公斤 5.2纸袋上须清楚标明:工厂名称,水泥品种、标号、包装日期、编号及严防受潮字 样。 6运输与存放 6.1水泥在运输与保管时不得受潮和混入杂物。不同品种和标号的水泥应分别贮运,不得 混杂。 6.2水泥存放期为三个月,过期的水泥应按本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重新检验,再确定能否 使用。 附录A 明矾石膨胀水泥物理检验方法 (补充件) A.1水泥比表面积 按GB207-63《水泥比表面积测定方法》进行。 A.2凝结时间 按GB1346-77《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进行。 凝结时间的测定作如下修改:临近终凝时每隔5分钟测定一次。 A.3强度 按GB177-77《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进行。成型水灰比为0.44。 A.4膨胀率 按JC313-81《膨胀水泥膨胀率试验方法》进行。 A.5不透水性 A.5.1仪器 砂浆渗透仪:型号SS-15。 胶砂振动台:采用GB177-77《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中规定的振动台。 A.5.2试体的成型与养护 A.5.2.1每一编号水泥需成型三块试体。来用1:3软练胶砂,水灰比为0.60。称取水 泥250克,砂子750克,置于搅拌锅内,开动搅拌机。拌和5秒钟后徐徐加水,30秒内加完 ,自开动机器起搅拌3分钟停车。将粘在叶片上的胶砂刮下,取下搅拌锅。 A.5.2.2将拌和好的水泥胶砂分别装人三个预先擦净并装配好的试模内(模底稍涂机油 ,模底螺纹部位涂以黄干油)。用小刀沿着模边转圈压实10次,再将砂浆装满试模,稍高 出模边。将试模固定在振动台上,振动40秒,然后刮平。 A.5.2.3试体成型后即放人养护箱内养护,16小时后脱去模底,移人养护水槽内养护3 天(自加水时算起)。 A.5.3不透水性的检验 A.5.3.1试体养护到令期后,从水中取出擦净,脱模,表面风干。 A.5.3.2将试体圆周在熔化的蜡中滚动两圈,立即装人已加热至100℃左右的透水试摸 内(注意试体端面不得沾蜡),加压封边。 A.5.3.3开动渗透仪,使试模底盘充满水,然后将透水模旋紧在试模底盘上。 A.6.3.4始压为2公斤/厘米[2],2小时以后每隔1小时增加1公斤/厘米[2]水压,至10 公斤/厘米[2]水压下恒压8小时。三块试体中若有二块试体于此压力下不渗透,则可评定 这一编号水泥抗渗性能良好。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提出,申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归口。 本标准由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水泥科学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延生、张桂清。 本标准委托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水泥科学研究所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