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代码UCD662.998 标准号GB10303-89 标准发布单位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批准 标准发布日期1988-12-28批准 标准实施日期1989-10-01实施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膨胀珍珠岩绝热制品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 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膨胀珍珠岩为主要成分、掺加不同种类粘结剂而 成的板、管壳等绝热制品。其使用温度界限为-50~900℃。 2引用标准 GB4132绝热材料名词术语 GB5485膨胀珍珠岩绝热制品抽样方案和抽样方法 GB5486.1膨胀珍珠岩绝热制品试验方法外观质量 GB5486.2膨胀珍珠岩绝热制品试验方法抗压强度 GB5486.3膨胀珍珠岩绝热制品试验方法密度和含水率 GB10294绝热材料稳态热阻及有关特性的测定防护热板法 GB10295绝热材料稳态热阻及有关特性的测定热流计法 GB10296绝热层稳态热传递特性的测定圆管法 3产品分类 膨胀珍珠岩绝热制品按密度分为200,250,300,350四类。 4技术要求 4.1制品表面结构均匀无孔洞、分层、疏松及其他夹杂物。 4.2膨胀珍珠岩绝热制品的技术性能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 ││││ 等分类│200│250│300│350 级││││ 项目││││ ├────┬────┼────┬────┼────┬────┼────┬─── │优等品│合格品│优等品│合格品│优等品│合格品│优等品│合格品 ────────┼────┴────┼────┴────┼────┴────┼────┴─── 密度不大于││││ kg/m[3]│200│250│300│350 ────────┼────┬────┼────┬────┼────┬────┼────┬─── 导热系数││││││││ 不大于││││││││ (25±5℃)│0.056│0.060│0.064│0.068│0.072│0.076│0.080│0.087 W/(m.k)│(0.048)│(0.052)│(0.055)│(0.058)│(0.062)│(0.065│(0.069)│(0.075) (kcal/(m.h.℃))││││││││ ────────┴────┴────┴────┴────┴────┴────┴────┴─── 续表1 ────────┬───────┬───────┬───────┬─────── ││││ 分类│200│250│300│350 等├───┬───┼───┬───┼───┬───┼───┬─── ││││││││ 级│优等品│合格品│优等品│合格品│优等品│合格品│优等品│合格品 项目││││││││ ────────┼───┼───┼───┼───┼───┼───┼───┼─── 抗压强度不小于│392│294│490│392│490│392│490│392 kPa(kgf/cm2)│(4)│(3)│(5)│(4)│(5)│(4)│(5)│(4) ────────┼───┼───┼───┼───┼───┼───┼───┼─── 重量含水率││││││││ 不大于%│2│5│2│5│3│5│4│6 ────────┴───┴───┴───┴───┴───┴───┴───┴─── 4.3膨胀珍珠岩绝热制品的尺寸及外观质量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mm ────────┬───────────────┬─────────────── ││ 形状│板│管壳 等├───────┬───────┼───────┬─────── ││││ 级││││ 项目│优等品│合格品│优等品│合格品 ──┬─────┼───────┼───────┼───────┼─────── │││││ │长度│±3│±5│±3│±5 ├─────┼───────┼───────┼───────┴─────── │宽度│±3│±5│- 尺├─────┼───────┼───────┼───────┬─────── │││││ │││││+5 寸│厚度│±3│±5│±3│-3 ├─────┼───────┼───────┼───────┴─────── ││││ 公│对角线差│≤6│≤10│- ├─────┼───────┴───────┼───────┬─────── ││││ 差│内径││+3│+5 ││-│0│0 ──┴─────┼───────────────┴───────┴─────── │ 裂纹│优等品:长度不超过裂纹方向制品边长1/4的裂纹不超过一条。 │ │合格品:长度不超过裂纹方向制品边长1/3的裂纹不超过二条。两条 │不得在一条直线上。 ────────┼─────────────────────────────── │ │优等品:1.深度小于10mm的缺棱不得超过所在边长的1/6,同条边的 │缺棱长度应累计。 │2.不得有深度超过10mm的缺棱。 缺棱│合格品:1.深度小于20mm的缺棱不得超过所在边长的1/3,同条边的 │缺棱长度应累计。 │2.不得有深度超过20mm的缺棱。 ────────┼────────────────────────────── │优等品:深度小于10mm的掉角不得超过一个。 掉角│合格品:深度小于20mm的掉角不得超过两个。 ────────┼───────────────┬────────────── 最大弯曲度│优等品≤3│合格品:≤4 ────────┼───────┬───────┼──────┬─────── 垂直度│-│-│≤3│≤5 ────────┼───────┼───────┼──────┼─────── 配合间隙│-│-│≤5│≤7 ────────┴───────┴───────┴──────┴─────── 5试验方法 5.1外观质量按GB5486.1的规定试验。 5.2抗压强度按GB5486.2的规定试验。 5.3密度和含水率按GB5486.3的规定试验。 5.4导热系数按GB10294、GB10295、GB10296的规定试验。 仲裁时按GB10294测定绝热材料热性能的规定试验。 6检验规则 6.1检验方法 按GB5485、GB5486.1、GB5486.2、GB5486.3的规定检验。 6.2检验项目 6.2.1出厂检验:产品尺寸、外观质量、密度、抗压强度及含水率 等项目。每批产品均应检验。 6.2.2形式检验:产品的导热系数每半年至少要检验一次。 6.2.3当原材料、配合比和生产工艺有变化时,必须检验上述的全部性能。 6.3产品的复检 6.3.1按第4章和GB5485判定产品是否合格。 6.3.2产品不合格时应按GB5485进行复检;用户在使用时发现 产品质量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亦有权要求复检。但确因运输及 保管所造成的质量问题与供方无关。 6.3.3产品复检时应按第5.6条的规定进行。所得数据与第一次试 验数据平均,其值仍不合格时,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剔除不 合格后的产品应可重新检验。 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标志 产品出厂必须附有商标及合格证,合格证应包括: a.生产厂名及地址; b.产品名称、生产日期及编号; c.产品规格、等级、性能数据及测定时间。 7.2包装 产品的包装应保证产品的质量,形式由供需双方商定。 7.3运输 7.3.1产品装运时应轻拿轻放,防止损坏。 7.3.2产品装运时应有防雨和防潮措施。 7.4贮存 7.4.1不同种类、规格产品应分别堆放,堆场应设有明确的标记。 7.4.2产品堆场应有防雨、防潮设施。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河南建筑材料研究设计院归口。 本标准由河南建筑材料研究设计院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松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