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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玻璃纤维 无捻粗纱棒状复合材料弯曲强度的测定

时间:2011-02-23 19:57:03  来源:中国标准网  作者:不详
  标准号GB/T14208-93 标准发布单位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 标准发布日期1993-02-17发布 标准实施日期1993-10-01实施 附图图图2 本标准参照采用国际标准ISO3597-1977《纺织玻璃增强塑料一一纺织玻璃粗纱制 成棒状复合材
标准号GB/T14208-93 标准发布单位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 标准发布日期1993-02-17发布 标准实施日期1993-10-01实施 附图图图2 本标准参照采用国际标准ISO3597-1977《纺织玻璃增强塑料一一纺织玻璃粗纱制 成棒状复合材料──弯曲(横向破坏)强度的测定》。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用三点弯曲法测定圆形截面的纺织玻璃纤维无捻粗纱(以下简称无捻粗 纱)棒状复合材料的弯曲强度。 本标准适用于无捻粗纱的检验和质量控制,试验结果不能作为设计数据。 2引用标准 GB1446纤维增强塑料性能试验方法总则 GB2577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树脂含量试验方法 3装置和材料 3.1模具:最小长度为500mm,内径为6±0.1mm的刚性直管,如玻璃管等。若模具的内径 选择其他尺寸,则须经有关方协商一致,在4±0.1mm至10±0.1mm范围内选取。 3.2树脂:采用何种树脂由无捻粗纱制造厂确定,但应按树脂制造厂的详细说明,选取添 加剂、确定固化条件,如有异议,可有关方经协商一致,选择其他树脂系统,并以此树脂 系统作为试验依据。 3.3金属丝:用以牵引粗纱进入模具。 3.4烘箱:用于树脂的固化和后固化,具有可控的温度范围,控温精度为±2℃。 3.5千分尺:精度为0.0lmm。 3.6加热装置和玻璃容器:用于煮沸蒸馏水。 3.7试验机:除应符合GB1446第5章规定外,其加载压头和支座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a.加载压头和支座的形状和尺寸如图1所示; b.两支座间的跨距为试样直径的16倍。 试验用的直径为6mm的试样 4试验环境 试验环境应符合GB1446第3章的规定。 5试验步骤 5.1无捻粗钞的准备 5.1.1取一束平行排列的无捻粗纱,长为1m,对于内经为6mm的模具,质量约15g,使制 得的无捻粗纱棒状复合材料的玻璃纤维质量含量为(62±3)%。 5.1.2在无捻粗纱束中点处缚上一段合适的金属丝。 5.1.3将无捻粗纱束悬挂放置在第4章规定的试验环境中至少24h。注意不能污染无捻粗 纱。 5.2无捻粗钞棒状复合材料的制备 5.2.1将无捻粗纱束浸入3.2条规定的树脂系统里,待完全浸溃后,用金属丝将无捻粗 纱束向上垂直地牵引到3.1条规定的模具中,当无捻粗纱束的下端进入模具口几毫米后, 用塑料或软木塞封住模具口,以防树脂外溢。 5.2.2将未固化的无捻粗纱棒状复合材料连同模具垂直地放置在烘箱内,按树脂系统所 规定的固化条件进行固化及后固化。 5.2.3用以上方法制备足够数量的无捻粗纱棒状复合材料。 5.3弯曲试样的制备 5.3.1取6根同批制得的无捻粗纱捧状复合材料,从每根上切取3个试样,其长度为直径 的25倍。将试样分为A、B、C三组,每组6个试样,其分组方法见图2。 5.3.2按GB2577的规定,用每根无捻粗纱捧状复合材料的C试祥进行试验,若玻璃纤维质 量含量超出(62±3)%,则该棒试样作废,另取同批制得的无捻粗纱捧状复合材料,制备 试样代替之。 5.4弯曲试验 5.4.1试样状态调节按GB1446第3章规定,预处理按以下进行: a.A组试样不经任何处理,进行干态下的弯曲试验; b.B组试样在蒸馏水中煮沸。聚酯基试样至少煮2h;环氧基试样至少煮16h,待这些 试样在蒸馏水中冷却至室温后,在6h内完成湿态下的弯曲试验。 5.4.2进行弯曲试验前,在试样中部两个相互垂直的方向上测量试样直径,精确到0.01 mm,取其算术平均值。 5.4.3将试祥放在支座中心位置,试样的长度方向与支座和加载压头相垂直。 5.4.4以10mm/min的速度连续加载,直至试样破坏,记录破坏载荷。 5.4.5仲裁试验时,加载速度为D/2mm/min(D为试样直径)。 6结果表示 6.1每个试祥的弯曲强度按下式计算: 8PL δf=────………(1) πD[3] 式中:δf──弯曲强度,MPa; P──破坏载荷,N; L──跨距,mm; D──试样直径,mm。 6.2以每组6个试祥弯曲强度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无捻粗纱俸状复合材料(干态或湿态)的 弯曲强度。 7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应包括下列各项: a.说明试验按本标准进行; b.无捻粗纱的型号、规格和生产厂家; c.树脂的型号、规格和生产厂家; d.树脂的固化和后固化条件; e.试验环境; f.干态下每个试佯弯曲强度和无捻粗纱棒状复合材料的弯曲强度; g.湿态下每个试佯的弯曲强度和无捻粗纱律状复合材料的弯曲强度; h.煮沸时间; i.试样直径; j.每根无捻粗纱棒状复合材料的玻璃纤维质量含量; k.试验人员、日期。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提出,由全国纤维增强塑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玻璃钢研究设计院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中永、高振荣、李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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