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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纤维缝纫线

时间:2011-02-23 19:55:30  来源:中国标准网  作者:不详
  标准号JC/T573-94 标准发布单位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 标准发布日期1994-12-30批准 标准实施日期1995-10-01实施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玻璃纤维缝纫线的产品规格、技术要求、验收规则、包装、标志、运输及 贮
标准号JC/T573-94 标准发布单位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 标准发布日期1994-12-30批准 标准实施日期1995-10-01实施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玻璃纤维缝纫线的产品规格、技术要求、验收规则、包装、标志、运输及 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缝纫玻璃纤维过滤布、毡和其他玻纤制品的无碱连续玻璃纤维缝纫线。 2引用标准 GB4202玻璃纤维纱代号 GB5434纺织玻璃纤维术语及定义 GB7690.1纺织玻璃纤维连续纤维纱、定长纤维纱和无捻粗纱线密度的测定 GB7690.2纺织玻璃纤维连续纤维纱和定长纤维纱捻度的测定 GB7690.3纺织玻璃纤维纱线断裂强力和断裂伸长的测定 GB7690.5纺织玻璃纤维连续纤维纱和定长纤维纱纤维平均直径的测定(横截面法) GB7690.6纺织玻璃纤维纱线捻度平衡指数的测定 GB9914纺织玻璃纤维可燃物含量的测定 JC557无碱玻璃球 3术语 本标准涉及到的有关术语及定义按GB5434的规定。该标准未包括的规定如下: 捻度平衡 在玻璃纤维缝纫线中,初捻和终捻彼此的关系,这种关系使得残余的扭曲效庆得以消除。 4代号 有关代号应符合GB4204的规定 例如:EC6-12.5×3×4Z280 其中:E表示无碱玻璃; C表示连续纤维纱; -为连接号; 6表示单丝公称直径,μm; 12.5表示单丝线密度,以tex为单位; 3×4表示退拼股数,用乘号(×)连接; Z280表示捻向和捻度。 5品种规格及品质指标 常用的缝纫线的规格及品质指标列于表1。 表1 ────────┬──────┬───┬────┬─────┬─────────── │││捻度│公称线密度│拉伸断裂强力,N(kgf)≥ 代号│单丝公称直径│捻向│捻/m≥│├─────┬───── │││││一等品│合格品 ────────┼──────┼───┼────┼─────┼─────┼───── EC6-12.5×3×4Z│6│Z│280│164│73.5(7.5)│88.3(8.5) ────────┼──────┼───┼────┼─────┼─────┼───── EC6-12.5×2×6Z│6│Z│280│164│68.6(7.0)│83.3(8.5) ────────┼──────┼───┼────┼─────┼─────┼───── EC6-12.5×3×5Z│6│Z│280│190│78.4(8.0)│88.2(9.0) ────────┴──────┴───┴────┴─────┴─────┴───── 6技术要求 6.1化学成分 应符合JC557的规定。 6.2单丝直径 单丝直径的公称值应符合表1的规定。批量产品单丝直径的报告值应控制在公称值的 ±10%之内。 6.3线密度 缝纫线的公称线密度应符合表1的规定。批量产品的线密度报告值应控制在公称线密度 的±10%之内。未列入表中的,可由供需双方商定。 6.4捻向 除非供需双方另有商定,缝纫线的实捻应为S捻,终捻应为Z捻。 6.5捻度 除非供需双方另有商定,缝纫线的公称捻度应在280捻/m以上。初捻和终捻的公差应 符合表2规定。 表2捻度公差 ───────────────┬─────────────── 公称捻度│公差 捻/m│捻/m ───────────────┼─────────────── 280~400│±20 400以上│商定的公称捻度±5.0% ───────────────┴─────────────── 6.6纱线结构 应符合表的规定,未列入表中的,可由供需双方商定。 6.7拉伸断裂强力 拉伸断裂强度测试结果的报告值都不得低于表1规定的数值。 6.8捻度平衡 平均捻度平衡不应超过1/2转。 6.9有机物含量 缝纫线经处理后应能满足缝纫线性能的要求,其有机物含量可由供需双方商定。 6.10外观 6.10.1缝纫线经处理后应该颜色均匀、清洁光滑、不含异物,其疵点的允许范围不得超过 表3的规定。 6.10.2鉴定外观疵点的规定: 6.10.2.1凡以长度考核的疵点均按最大长度计算。 6.10.2.2凡一等品纱同时存在有3个及3个以上允许范围的疵点,降为合格品,凡是合格品 的管纱上有3个及3个以上允许范围的疵点,降为不合格品。 表3疵点的允许范围 ───┬─────┬─────────────────┬───────── │││允许范围 序号│疵点│疵点程度├────┬──── │││一等品│合格品 ───┼─────┼─────────────────┼────┼──── 1│蛛网1),2)│a.大端单根长度大于2cm且小于3cm,根│5│10 ││b.大端单根长度在3cm及以上,根│1│2 2│凸出倒边│大端的凸出高度和倒边的宽度,mm│3│4 3│重叠│重叠厚度,mm│不允许│2 4│磨损│影响使用的磨损及碰伤│不允许│不允许 5│露头│纱管两端露出长度不小于,mm│8│5 6│底部脱圈│根│1│2 7│泡泡纱│形成圈状的松紧股,个│2│4 8│松纱│手指按下有凹陷现象,手松开后不能恢│不允许│轻微 ││复原状││ 9│毛丝3)│起毛│轻微│一般 10│错号、错股│多股、缺股和号数用错│不允许│不允许 11│杂物3)│包括乱物、乱纱,个│1│2 12│污渍3)│a.片状污渍宽5mm以下,长2cm以下,个│不允许│1 ││b.3mm以下的点状污渍,不超过,个│5│10 ││c.7cm以下的单根污渍,不超过,个│1│2 13│葫芦纱│凹进长度4)不大于,cm│1│2 14│接头│不允许用胶水接头,打结纱尾长度,cm│1│2 15│缺胶│间断性无有机物涂层│不允许│不允许 ───┴─────┴─────────────────┴────┴───── 7试验方法 7.1测试环境 7.1.1试验时试验室的标准温度为20±3℃,相对湿度为62% ̄68%。 7.1.2测试试样在以上温、湿度下放置4h以上。 7.1.3对于非仲裁性检验,允许在非标准环境下进行,但必须记录测试地点的温度和相对 湿度。 7.2玻璃成分 按JC557的规定。 7.3单丝直径 按GB7690.5的规定。 7.4线密度 按GB7690.1的规定(不要烧除浸润剂)。 7.5捻向、捻度 按GB7690.2的规定测定每个待测试样的捻向与捻度;同时,核实测试样品的原纱数及 并捻指数。 7.6有机物含量 按GB9914的规定。 7.7拉伸断裂强度 按GB7690.3的规定。 7.8捻度平衡 按GB7690.5的规定。 7.9外观 按6.10条规定对每个待测试样进行测试。 8验收规则 8.1缝纫线出厂时,必须进行外观和品质指标等性能测试。 8.2批与抽样: 8.2.1同一生产工艺连续稳定生产同一品种、规格的一定数量的产品为一批。 8.2.2批样本:按GB2828中一般检查水平Ⅰ和一次抽样方案,从一批中随机抽取规定数量 的卷装单位为一个批样本。表4为外观样本,表5为物理机械性能样本。 表4缝纫线外观样本 ───────┬────────┬────────────────── ││合格质量水平(AQL) 批量大小│批样本数量├────────────────── 单位数/批│单位数│10 │├────────┬───────── ││合格判定数A[c]│不合格判定数R[c] ───────┼────────┼────────┼───────── ≤15│2│1│2 16~25│3│1│2 26~90│5│1│2 91~150│8│2│3 151~280│13│3│4 281~500│20│5│6 ≥501│32│7│8 ───────┴────────┴────────┴────────── 表5品质指标样本 ───────────────┬─────────────── 批量大小单位数/批│样本大小 ───────────────┼─────────────── ≤15│2 16~40│3 41~110│5 111~300│7 301~500│10 ≥501│15 ───────────────┴─────────────── 8.2.3测试样本: 8.2.3.1对于外观检验,按表4规定,把批样本作为测试样本。 8.2.3.2对品质指标和其他性能按表5的规定,从批样本中随机抽取规定数量的卷装作 为测试样本。 8.3判定规则: 8.3.1外观检验的测试样本在本等级范围内的不合格数应小于表4中规定的不合格判定 数R[e],否则该批产品应做降等处理。除非供需双方另有商定,合格质量水平为 10。 8.3.2品质指标等性能的测试结果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如有一项指标没有达到,则该 批量应按不合格批处理。 8.3.3用户可根据本标准规定的抽样及试验方法,试验每批缝纫线的质量。如不符合,应 于收货后六个月内提出。 9包装、标志、运输及贮存 9.1经供需双方商定,玻璃纤维缝纫线可卷绕在纱管、筒管或锥形管上。 9.2按规定卷装的每个纱管、筒管或锥管都应以柔软的材料加以包装,然后装在内衬防潮 材料的箱内,缝隙处用柔软材料塞紧,避免运输及贮存中受潮及碰伤。 9.3包装箱内应附有产品检验合格证,内容包括: a.生产厂名称; b.产品名称及代号; c.净重; d.质量检验章; e.生产日期及批号。 9.4在每个包装箱外表面必须标明: a.生产厂名称; b.产品名称及代号; c.净重; d.生产日期或批号; e.注明"小心轻放"及"切勿受潮"等字样。 9.5玻璃纤维缝纫线必须在干燥、通风的环境中贮存。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南京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技术归口。 本标准由南京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桂红。 本标准参照采用美国试验与材料协会标准ASTMD4030-1983《玻璃纤维绳和缝纫线标准规 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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