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名称特快硬调凝铝酸盐水泥标准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标准标准号JC/T 736—1985(1996)标准发布单位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1985-08-21发布标准正文 本标准适用于特快硬调凝铝酸盐水泥,该水泥用于抢建、抢修、堵漏以及喷射、负温施工等工程。 1 定义与标号 1.1 定义 以铝酸一钙为主要成分的水泥熟料,加入适量硬石膏和促硬剂,经磨细制成的,凝结时间可调节、 小时强度增长迅速、以硫铝酸钙盐为主要水化物的水硬性胶凝材料,称为特快硬调凝铝酸盐水泥。 磨制水泥时允许加入不超过水泥重量1.0%的木炭作为助磨剂。 1.2 标号 水泥标号以2h抗压强度表示,定225一个标号。 2 技术要求 2.1 三氧化硫 水泥中三氧化硫的含量不得低于7.0%,不得超过11.0%。 2.2 比表面积 水泥比表面积不得低于5000cm[2]/g。 2.3 凝结时间 初凝不得早于2min,终凝不得迟于10min;加入水泥重量0.2%酒石酸钠作缓凝剂时,初凝不得 早于15min,终凝不得迟于40min。 2.4 强度 各龄期强度不得低于下表数值: ────┬─────────────────┬──────────────── │ 抗 压 强 度 │ 抗 折 强 度 ├─────────────────┴──────────────── 水泥标 │ MPa(kgf/cm[2]) 号 ├────────┬────────┬───────┬──────── │ 2h │ 1d │ 2h │ 1d ────┼────────┼────────┼───────┼──────── 225 │ 22.06 │ 34.31 │ 3.43 │ 5.39 │ (225) │ (350) │ (35) │ (35) ────┴────────┴────────┴───────┴──────── 注:在用户要求时才检测28d抗压、抗折强度,其值分别不低于53.92MPa和7.35MPa。 3 试验方法 3.1 三氧化硫 按GB 176-76《水泥化学分析方法》规定的硫酸钠重量法进行。 3.2 比表面积 按Gb 207-63《水泥比表面积测定方法》进行。 3.3 凝结时间 按本标准附录A(补充件)进行。 3.4 强度 按GB 177-85《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进行,但须作如下修改与补充。 3.4.1 试验室和养护箱温度为20±2℃;养护池水温为20±1℃。 3.4.2 成型时加入占水泥重量0.2%的酒石酸钠作缓凝剂。 3.4.3 水灰比固定为0.38,同时按GB 2419-81《水泥胶砂流动度测定方法》测定的流动度不得小 于120mm。当流动度小于120mm时,应调整水灰比使流动度达120mm以上。 3.4.4 试体编号时,将试模中的三条试体编为同一龄期。 3.4.5 编号后,将试模放入养护箱养护。自加水时算起2h±5min内脱模,并进行强度试验;剩 余试体放入水池中养护至1d(±qh)或28d(±eh),进行强度试验。在水中养护时不得与其他品种 水泥试体放在同一个水池中。 4 验收规则 4.1 编号及取样 水泥出厂前进行编号和取样。 4.1.1 每一个编号不得超过50t;日产量小于50t时,应以不超过日产量为一个编号。 4.1.2 每一个编号为一个取样单位。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亦可以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 等量样品,总数至少10kg。 4.2 试验及留样 每一编号取得的水泥样充分混匀。分为两等份,一份由水泥厂按本标准第3章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一份保管两个月,以备有疑问时提交国家指定的检验机关复验或仲裁。 4.3 出厂水泥 出厂水泥须符合本标准第2章各项指标的规定。 4.4 试验报告 水泥厂应在水泥发出日起3d内,寄发水泥品质试验报告。如用户要求,应在32d内补报28d强 度结果。并附有该水泥的技术要求指标。 5 包装与标志 5.1 包装 袋装水泥应采用四层水泥包装纸,一层塑料薄膜的防潮袋。每袋净重50±1kg,如水泥生产单位 与购货单位双方同意,可以改变包装方式。 5.2 包装标志 纸袋上须清楚标明:工厂名称,水泥名称、重、包装日期和试验编号。 6 运输与保管 水泥在运输与保管时,不得受潮;须与其他品种水泥分别贮运。不得混杂。 7 使用注意事项 按本标准附录B(参考件)进行。 附 录 A 水泥凝结时间试验方法 (补充件) 按GB 1346-77《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进行,但须作如下修改与 补充。 A.1 试验室和养护箱温度为20±2℃。 A.2 净浆搅拌机采用行星传动机构,叶片公转的同时又作自转运动,自转与分转的方向相反。搅 拌叶和锅的形状及尺寸如下图所示,叶片和锅应由耐磨金属材料制成,叶片边缘与锅壁最接近处间 隙为2±1mm。 搅拌机的转速如下表: ─────┬──────────────┬───────────── │ 搅拌叶自转转速 │ 搅拌叶公转转速 ─────┼──────────────┼───────────── 低速 │ 140±5│ 62±3 高速 │ 285±10 │ 125±3 ─────┴──────────────┴───────────── A.3 拌和操作程序 先将水倒入锅里再加入水泥。开动搅拌机,在低速下搅拌0.5min。 然后,将搅拌机调到 高速继续搅拌1.5min。 A.4 测定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时,加入水泥重量0.2%的酒石酸钠作缓凝剂,溶于使用的水内。以 此标准调度用水量作为凝结试验的拌和水量。 A.5 监近初凝、终凝时,每隔0.5min测定一次。 附 录 B 特快硬调凝铝 酸盐水泥使用注意事项 (参考件) B.1 本水泥不得与其他品种水泥混使用。可以与已硬化的硅酸盐水泥混凝土接触使用。 B.2 不得使用于温度长期处于50℃以上的环境中。 B.3 应用本水泥施工时,必须随拌和随使用防止结硬。 B.4 采用机械拌和混凝土时,除必须将设备清洗洁净外,应先加水和石子转几转后,再加砂和水泥。 B.5 用于钢筋混凝土工程时,钢筋的保护层厚度不得小于3cm,预应力混凝土工程暂不使用。 B.6 根据施工条件和强度要求,采用酒石酸钠、氟硅酸钠等调节凝结时间。 B.7 浇注和修补用的混凝土配比,根据设计强度而定,水灰比不应大于0.42,水泥用量应大于 400kg/m[2]。 B.8 浇注和修补的混凝土或砂浆施工后,应根据硬化情况及时浇水养护。 B.9 本水泥水化热集中在前2h释放,在浇注较大体积混凝土工程时,应根据环境温度情况, 采取适当的降温措施。 B.10 混凝土标号的设计,以2h或1d的强度指标为准。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提出,由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归口。 本标准由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水泥科学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文义、孙淑英、田其晾、白显明。 本标准委托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水泥科学研究所负责解释。 |